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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及东北大学 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研究生毕业班级: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及东北大学

201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通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电﹝2019﹞18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细则》等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发挥优秀研究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研究生评选辽宁省2019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及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通知下发,希望各班级按照《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一、遴选范围

东北大学2019届毕业研究生(以东北大学学生指导服务中心<职业发展指导中心>上报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审核通过的2019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名单为准)。

二、遴选名额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名额分别为31、19、6。

三、评选条件

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电﹝2019﹞18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励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12月4日17:00前,各班级对符合条件并有意向者进行民主评议。各班推荐人数总数不多于班级现有学生人数(硕博连读除外)*10%所得人数取整加一。其中,推荐省优毕人数不超过3人。

2、12月5日上午9点,各班级负责人将获得班级推荐资格的同学名单报送至辅导员老师处。报送时携带电子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要求手写、字迹工整,不得缺项,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填写)、《东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登记表》(注:一式一份。要求打印,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填写)。

3、12月5日下午(时间、地点待定),各班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进行述职测评,每班3名同学(非参评者,其中一名为学生干部,两名为普通同学)、辅导员共同为以上同学打票,根据得票数得出评选结果。

4、省级荣誉和校级荣誉称号可以兼得,校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23  

20181203省优毕、校优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