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从2005级开始,我院工程硕士指导经费,由原3000元/人调整到4000元/人;从2006年开始,工程硕士讲课酬金,由原50元/学时调整到60元/学时,各研究所讲课酬金,由原25元/学时调整到30元/学时。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〇六年三月一日
——出自东信院发[2006]1号:
《关于调整我院工程硕士指导经费及讲课酬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