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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做好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规范化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学校教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教师的职责

1、提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时填写任务书;

2、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答疑与指导,同时逐项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3、审定学生按任务书要求拟定的设计方案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见附录),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4、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含图纸、程序等),按照学校、学院的有关要求指出错误并督促学生改正,对学生是否参加答辩进行资格预审。

二、答辩委员会的职责

1、各专业根据学生的人数,可成立若干个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要求至少由5人组成;

2、对将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等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论文格式审查和手册的形式审查以及论文内容的审查把关等,对需要修改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确定学生的答辩资格;

3、具体组织答辩工作,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评语(应适当考虑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语),同时确定院级答辩(包括优秀答辩和合格答辩二次答辩)名单。

三、论文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一律要求打印;

2、论文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外文参考文献,三篇以上为近五年内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的引用必须在论文中准确标注;

3、毕业设计(论文)编写格式另行制定。

四、答辩要求

1、交叉答辩,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其指导学生的答辩;

2、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中学生讲述时间为10-15分钟。

五、成绩和资料管理

1、各研究所控制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比例是: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5%;中等不超过35%;及格、不及格合计在10%左右。院级优秀答辩的比例不超过2%,院级合格答辩的比例为1-3%;

2、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成绩后,由各研究所平衡成绩,经教学副所长签字后上报学院教学科研办登录;

3、各研究所在答辩后一周内将需要存档和上报的材料(见附录)整理上报教学科研办。

六、院级优秀论文评选

学院将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院级优秀答辩情况,评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具体评选和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0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04]4号)执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〇四年四月六日


——出自东信院发[2004]4号:

《关于下发<信息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附注:

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要求清单

一、开题报告内容:

1、调研的目的、内容、方式及结果;

2、查阅文献资料情况综述;

3、对课题理论意义、实用价值的认识;

4、技术路线及试验方案。

二、上报材料清单: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两份);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

3、毕业设计(论文)装档材料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包括①论文或设计说明书;②中文和英文摘要;③任务书;④设计图纸、程序清单等;

指导教师评语和评阅人评语;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档案袋封面内容务必填写完整,包括装档内容目录和学生信息(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