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加强教师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规范和加强教职工出国访学工作,根据《东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东大人字(2016)37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考核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教职工出国管理工作小组。管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为学院领导班子部分成员、教师代表。(见附件)
管理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部门出国计划、推荐因公出国(境)人选、审批出国申请、考核归国人员出国任务完成情况等。
二、考核对象
经学校批准出国访学、攻读学位、交流研修等期限达三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任务、学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一)业务任务:
教职工在出国前要与学院签订《公派出国访学目标任务书》。
根据实际情况,每名教职工选择至少3项目标任务,其中第1项为必备项)
1.以出国访学工作为基础,发表1篇SCI文章;
2.回国后,可单独开设1门纯英文课程;
3.回国后,可单独开设双语课程;
4.在国外期间,成功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成功申请国外联合项目;
5.与外国专家合著专著,或参与教材编写;
6.在学校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引进成功;
7.促进国际学术交流,协助聘请国外高级专家来校讲学,或聘请名誉、兼职教授;
8.研究方向得以进一步凝练,下一步研究工作有计划,努力目标明确;
9.对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10.经学院出国人员管理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较突出成果。
(二)学术报告:
因公出国(境)人员归国后,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提出进行学术报告申请;学术报告会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组织,出席学术报告会的人员包括报告人所在单位的教职工和研究生、以及学院其他单位感兴趣的师生员工等;单位要对学术报告给予评价,并将评价材料送至学院办公室。
学术报告内容包括:出国任务完成情况、国外前沿科技领域发展情况、先进管理理念、文化艺术社会科学领域发展情况以及学习和生活经验等。
(三)工作总结:
出国人员期满回校工作后应就出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归国后一个月内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四、考核程序
(一)因公出国人员以“出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业务任务、学术报告、工作总结)”为主要内容,制作PPT,向学院教职工出国管理小组汇告,时间15分钟;
(二)学院出国人员管理工作小组按照出国目标任务书对照访学期间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以完成的业务任务为核心,结合学术报告、工作总结、学术及工作报告情况进行评议,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归国人员目标任务中,学术报告、工作总结、业务任务均完成较好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学术报告、工作总结完成较好,业务任务基本完成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学术报告、工作总结、业务任务完成均与出国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于归国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依托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需要国家与学校配套经费的出国人员以及非学校出资资助的自筹经费因公出国人员,学校按照出国期间停发的岗位津贴额度一次性发放奖励津贴。
(二)对于归国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归国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不得为良好及以上等级,下一年度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绩效津贴分配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出自东信院发〔2017〕14号《关于印发<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公派出国考核细则>的通知》,2017年11月28日印发。